2007年11月30日 星期五

玩嘢

事緣發生在10月12日:那是我啟程去日本的前一天,雖然我想早抖,但友人A要用我的信用咭推廣優惠以$342買下節省一百多元的家用電話,我跟她去旺角買下她的所需。

11月20日午餐時給A寫下信用咭號碼,叮囑要在該星期五或之前入數,當時當然是點頭了事,事隔一星期傳來email,內容僅是問上我的銀行賬號,由於已經過了付款日,我問A如果銀行收遲交罰款及遲交簽賬的利息,你不用付嗎?她沒有理會,只說會入$342到我的戶口,我沒有再回覆她亦沒有給她我的戶口號碼。

A之後找上跟我同公司的M,解釋了一堆後叫M幫她還$350給我,那8元的遲交罰款及利息真是對我優厚大方非常,從中我看到:

(1) 原來世上有人會不願意去承擔自己的過錯,就是自己忘記入賬,亦透過其他途徑去避免責任
(2) 原來別人只看自己眼前,戶口是你的戶口裡是你的罰款,可以置身事外不了了之
(3) 原來用一百多元可以看到一個人的人格,超值
(4) 原來別人眼中的我是那麼蠢材容易被佔便宜對錢財不計較,只可惜我蠻有原則
(5) 原來我在公司真的是很"得閒"無嘢做搵嘢來做,真的不要轉工
(6) 原來我對身邊每一個朋友其實在潛意識內已經有預設價值觀,會不自覺在事件上流露出來

原來這次真的很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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