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9日 星期一

自私

林夕寫過塵世上沒有拒絕不了的人,我認為情愛世界最高的境界是讓對方自動引退,讓對方拒絕自己是種心計藝術,沒有開始沒有結束沒有開心片段沒有傷心回憶,繼續我一個人的精彩,通訊錄內你我永遠都是朋友的身份,免得分手後連個疏遠的朋友都做不成。

不過身邊有位口不對心的朋友,我不肯定她何時說真幾時講假,可能連她自己都不肯定自己的心思是什麼,如果愛人的出現只是時空上的配對,沒有拖友的日子久了想找個男友陪伴,剛剛有位條件不賴的人又需要個女朋友,自自然然就自私起來;現今的所謂戀愛建基在規條中,猶如清單列出種種客觀條例,學歷要有大學最好是碩士博士程度,身材要比自己高最好健碩結實,樣貌要端正最好是英俊非凡,談吐要風趣最好懂得逗人開心,反而忘記最基本的戀愛問題。

廿來歲的時候,曾經問過身邊蜜運中或戀愛過的人,為什麼要談戀愛,因為那時的我正想想我究竟需要不需要,問來的一堆答案全寫在我的「筆尖思緒」的本子裡,狠狠地被我一一推翻。

戀愛終究是什麼一回事,我想我不需要得知,最要緊是我很清楚的自己需要些什麼不需要些什麼,定位明朗界定才不會為外物所困擾;然而佇守在生命歷程中沒有多少人會清醒地面對自己,多數人想改變但又不知道怎樣改變,碰上事態發展已經來到這個地步,真真假假的情感無所適從,騙得自己別人一時三刻又可會留守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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