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日 星期一

拉登

從拉登被殺事件啟發出來的思考問題,並不可以一一獲得真正的答案,以不同的背景來衡量同一件事情,就如帶著各具特色的有色眼鏡來看事情,黑白殊難分野,強權是否即是公理,正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倘若西方的法律前題是未經定罪的人視為無罪,手無寸鐵的人如何可以對撼武裝充裕的軍人?

以前讀書的時候聽過口味之認同,可以按大部份的人的取向來釐定好壞,比如食物或書畫等要求審美的眼光,獲得九十九人的讚揚為之好,那唯一的異見並不代表主流大多被摒棄被忽視;可是套入是非判斷的時候,卻不可以因為主流意見而埋沒理智,始終每件事情背負的作用並不是單單揭露真相,利害關係的角力蓋掩令人辨別真假的證據,想當然的真其實是他人故意擺佈的假,依靠著發送出來的消息我們的思想行為被傳播媒體計算得清清楚楚,滿以為勝利了就是英雄而落荒落網的為之狗熊,表面的虛假敵不過四方的猜測,殊不知這類忖測都是新聞發放者掌握的反應,一回一應一來一回,準確地拿捏觀眾的懷疑與提問。

那邊廂舉國慶祝國敵被轟爆頭顱然後草草殮葬,那邊廂自有擁戴者悲慟難平然後精心部署,對於美國人會視拉登為通緝犯要先殺為妙,伊斯蘭信徒會奉拉登為領袖要忠心追隨,無論是策劃九一一恐怖襲擊或是未經審訊而被他人殺害,都是強暴行為而應該加以指責。

職場上都有類似情況,程度當然並非嚴重到草菅人命,但如何粉飾終而獲得百份之九十九的認同,確是門高深的心理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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