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6日 星期日

他說

面對那段已經變質的感情的時候,那位說對方過份善變而令他追趕不及的人著實察覺不了自己的改變,綑綁在一起五年的戀情結束之後,還自己跟對方自由可會一路好走。

人生沒有很多個十年,亦沒有多少個五年的青春投放在一個人身上,感情如注碼押在芳華正茂的時代,好襯少年輕狂之後仍可以從頭來過,因為互相了解已經明白改變不能更改,與其繼續勉強下去不如早些分手免得浪費大家時間。

他說他的理由妳說妳的不甘,理性去看待愛情已經不是愛得足夠的問題,如果各人自有其對愛情的憧憬及要求,寧願降低要求留難自己都不可以維持今生今世,要令所愛的人做回自己卻令自己扮作另一個人,發現原來自己想得到的所渴望的跟現實距離太大,暖和身驅在旁但心思已經走得很遠。

踏出不歸路時要下定決心,我們都有尋求幸福的權利,亦因為那個權利我們要付出義務,然而權利與心意相關而義務跟行為相連,妳渴望戀愛的原因那點被愛的感覺足以令妳遠離孤單獨處的景況,他追求被崇拜被景抑而希望對方以家庭為先自己可以無掛無慮,至今織出令人失望的結局。

至少曾經努力過曾經走過快樂的時光,不需要再去尋根究底了,更沒有單方面要付上全部責任,放手的時候令妳跟他獲得自由,戀愛的一課讓人更了解自己,往日走在他背後的自己可能只是習慣,獨自重新上路的時候,我相信妳會有美好的將來,放眼未來,每天會更見豐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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