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9日 星期四

未到

您相信命中註定這回事嗎?

去年12月19日放工的晚上我來到天后港鐵站附近的一所地產代理店鋪,在狹小的會議室跟認識的地產經紀見面,拿出支票寫出銀碼,簽了名字,冷不防一個不小心......

先生跟我說他在1992年買下現在我們身處的物業時,背後有過一段故事,話說先生因為跟之前的業主吵架,對方揚言就算先生願意付多多錢都不會將物業再租出,於是先生要另覓地點找寫字樓,加上經濟許可決定物色自置物業,當時種種條件合適的只有一個三百多呎的單位,由五百多呎搬到三百幾呎自然不甘願,但亦沒辨法,開了訂金支票給地產代理,寫錯了之後再開,再開之後又寫錯,到了第三張,賣方終於收取了訂金,初步交易算是確認;但先生仍是心有不忿,未幾就被介詔到現在的寫字樓,一拍即合,寧願放棄訂金九萬多元,都不想買下之前三百多呎的小單位。

先生說很多事情其實天意已定,多番的明確提示,他並非那個三百多呎物業的主人,連續地寫錯支票,仿如神衹顯靈可令他不用破財,自己卻收不到訊息而錯付訂金,然而他亦心知自己假使能成為那個三百多呎物業的業主,他會抱著委屈的心情渡過日子,所以寧願放棄付出的訂金,都不願擔當使自己鬱鬱過活的罪人。

我相信,很多屬於您的外物,會很自然很順利地屬於您,可是強求強執迷,遲早有離開您的一天,凡事硬來要不得,特別是在競爭下搶到手的奪人所好,早晚風水會輪流轉:

六年前某人以第三者角色,成功地令她跟他擁有一段六年的感情,六年後的今日,正正因為另一個她的出現,她最後黯然離開,撫摸著長達六年以來的感情所製造出來的傷痕,痛得死去活來,又可曾想過這都不過是彌補昔日成為第三者所傷害過別人的罪過。

那年C公司有D空降高職壓得A不服氣地離場,三個月內又來了S冠在D的職階之上,忿然令D拉隊辭職,都是救贖了奪來的銜頭所作的業行而已。

假若世上有命定,我更加相信天理循環因果報應,您今天所善所惡,將不能互相抵消,假若未報,只是時辰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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