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4日 星期六

沒意

不僅是樂極會忘形,當我投入某些事宜我專心致志無視他人,原來那刻凝神貫注去執行任務,另一邊廂怨聲載道而被指點謾罵,我不因為聽不到而無視他人存在,即使我知道理據充份,都為當中涉及的人製造事端而須承受結果。

亡羊補牢的方法就是因為事件由攝影造成對別人不方便引起,就得用上拍攝出來的相片作補救,去年10月那A的婚姻註冊典禮中我是充當攝影師並列為頭號相機,我以為不負所望為新人記錄重要時光的片段,可是卻冒犯及得失了坐在後幾排角落位置的數位師奶們,因為我過份買力地拍照企立在阻擋對方斜望一對新人的視線上而令她們不可以看到整個婚約的簽署過程,我確實要付出部份責任,所以我隔著電話筒跟A說,若她跟這數個師奶見面必要說上婚約簽署日確是照顧不周,更要她將我拍攝二人簽紙的圖片影像給她們一個拷貝,雖然不能現場清楚地離遠看到簽名一刻,都算是事情發生之後的小小補償。

儘管在近幾年已經拍下至少四次的婚禮攝影我應該有著豐富的應變經驗,我頭一次聽到這樣的回響,關於攝影,我就是這樣的妄顧他人感受而只管自私自利地去拿著相機補捉別人看不見的東西,枉眾人長途拔涉登臨會場,看到的只有我提著沉甸甸的相機的影子穿梭遮擋,而我沒有半點自覺,根本就沒有意識到在場賓客被我龐大的身型攏斷視野的感受,我明白各有立場:對於我們這批當值者,目標清淅明確,就是為一對新人服務;對於賓客來說,理想化地以為可以作為整個婚禮細節的見證,她們對於自身的存在價值有著與眾不同的期望,因為我的存在令她們的寄望落空,畢竟儀式的存在並非只為攝影師們服務,即使攝影師的存在都是受一對新人的指派,邀請親朋戚友在場出現好讓肉眼去觀看過程,被余等提著攝影器材的小眾蜂湧而上,我可以想像她們憤怒的情緒是無法按止,藉衝口而謾罵不停,直至事隔了差不多三個月,其中某人跟我談起此事,怒心依然未被和息。

經事長智我會好好給自己反省,婚禮是新人們的親朋戚友都是對方的,未來的日子適憑其會的話,作為一個業餘的攝影人我會事前好好地去跟新人們溝通一番才決定賣不賣力,賣力需要力氣亦不等於我賣力之後還要得失在場出席者,平衡各方利益得宜至少事前來個聲名,勝任與否則不得而知,能否微調更是未知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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