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6日 星期三

犯賤

理論上朋友俾面為我慶祝生日請我食飯,我應該留情說話避重就輕,至少懶理憎面都要看看佛面,別人出錢出力換來我涼薄的對待確屬無情。

然而我想,是否真的是我無情抑或是對方犯賤?

現今社會追求自我感受而漠視旁人,行事以自身出發點為大前題,無論造成多大的傷害自招嚴重後果都可置之不理,滿足一己一時之私慾更可放下自尊道德,男人的可以自命風流偷香鬼混,女人可以紅杏出牆背漢偷歡,尋求男女平等的其中一個環節就是雖然已有家室有子女,仍可以在思想上行動上尋花問柳。

我會用「賤格的姣婆」來形容今晚被我責難的朋友,沒有自愛更無尊嚴,十萬里外有每天都打電話給她慰問的丈夫,近在咫尺有剛領有兒童身份證的女兒,依然惦念幾年前認識居住在新加坡的老外舊同事,即使對方有固定女朋友,即使別人對她冷冷回應甚至不聞不問,仍然不時挑釁發放短訊或電郵,我不認為對方在遠遠小島得悉她跟素未謀面的我倆吃飯那種雞毛蒜皮的消息會感到多大無聊,我卻為著對方空洞的內容感到無味與低能。

可否愛得有些尊嚴,給自己負點責任?那愛不是施恩亦不是乞討,咬著不放的騷擾是種罪孽,放下別人還自己一個逃生機會可以嗎?

之後又扯到公司另一個高層適逢與太太分隔兩地,V慫恿G去主動接近及約會高管不但可以消解情感的寂寞更能鞏固在公司的地位而免受攻擊,當頭棒喝破壞兩個家庭的作惡必有果報,世界的男人是否已經絕種到連已有家室的人都不放過,都是胡亂找個方便的男人發洩一下罷了,這種連自己情感情慾都不能自控的人跟動物有何分別,道德淪落到如斯地步是否眼前個人利益掩蓋一切更難理會別人感受?

那是我今年最不開心的生日晚餐,難以下嚥而且鬱氣難平,鬧人痛快我一時興起連珠炮發,望著對方微濕的雙眼我稍為收口,自知根本問題非我能力所扭轉拆解,一切還看她個人造化以及她與獵物的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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