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7日 星期日

手機

有沒有想過手機好比是自己的愛侶?

用上了一部6年多的手機,就好像跟一個異性拍拖6年一樣,起初珍而重之,隨身攜帶,鈴聲一響,戰戰兢兢神經錯亂地胡按一通,然後嘶聲地談著論著憶著述著說著不亦樂乎,就是深夜凌晨手機無電仍捨不得放手收口;日子久了語言無味,加上接收太多推銷電話,拉來一個祕書台服務,留姓留名留號碼留時間地點人物,留得機主自由任意回應覆電或拒絕再玩或隱形消失。

但始終過不了七年之癢,要去蕪存菁,找來一個替代之前,先編出一個藉口,畢竟曾朝夕相對,呼吸同一口空氣,凝聽同一把聲音,要硬起心腸說分手,還得找來冠冕理由,說服自己說服當事人說服豬朋狗友;可是打從立定心意那刻計起,什麼理由藉口其實並不重要,重要是背負的心已潛藏,只等時機誘發,問題只在於或遲或早或即興難測。

沒想到找代替品殊不容易,往往在有多種選擇的情況下最難下決定,尤其是當你仍攜帶一部7年前出產的舊式手提電話,嘖嘖現今手機潮流新興功能神奇,花多眼亂的型號加上硬配的上台服務,令你體會美人遲暮的感覺。誠然手機最簡單的功能莫過於接發電話通訊,拿在手上的這東西,可能真的需要一個“expert”來為你釋說這終究是收音機、掌上電話、攝錄機、相機、MP3、還是地圖,而現實偏偏沒有給介紹打電話這最基本一項,就好像在芸芸眾生中尋覓相愛的人,被一堆主觀客觀內在外在的因素拉攏出擊之時,忘記最根本的條件是對方並不喜歡自己。

摸著這部新手機,閱覽說明書的一字一句,此必經的認識過程,將會很快地淡淡忘卻而它又伴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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